台中翁花80萬與兄合夥咖啡店鬧糾紛 他潑酸砍人釀2傷 一審判賠93萬
台中市七旬張姓老翁在去年底時,因不滿花80萬元裝潢款,與胞兄合夥經營咖啡店,但胞兄卻將裝潢好的房產出售,也未返還80萬元,氣得拿持工業用鹽酸、刀子找胞兄理論時,持刀、潑酸攻擊,釀胞兄、女員工受傷,二審依殺人未遂罪,判6年4月,張翁胞兄求償513萬元,一審判張翁得賠93萬餘元,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張姓老翁(71歲)與胞兄(79歲)合夥經營咖啡店,張翁出了80萬元裝潢款,但張翁胞兄事後出售房產,卻未返還80萬元,加上張翁不滿長年被胞兄使喚、利用,心生不滿。
張翁去年12月20日下午4時許,前往胞兄位於西區的住處兼店面,持2罐工業用鹽酸,先潑灑胞兄後,在潑灑當時在店內的李姓女員工(40歲),導致李女受有右臉一度化學灼傷、右眼三度灼傷。
李女受傷後,朝後門逃竄,向隔壁民宅的郭姓保求求助,呼喊「有沒有水龍頭,我被潑酸了」,張翁則拿出預藏的刀子,朝胞兄的頭、背、手、腳攻擊多刀,造成雙上肢韌帶撕裂傷、下肢撕裂傷、骨折、頭部、背部撕裂傷等傷勢。
張翁隔天在南投縣中寮鄉落網,檢方偵查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,一審判張翁6年4月徒刑,二審審理時,張翁仍否認有殺人犯意,二審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原判。
張翁胞兄另向張翁索償醫藥費、精神慰撫金513萬元,台中地院審理時,張翁不滿指控「當他(胞兄)7年半的奴才」,其間都沒有拿到錢,胞兄只用一塊價值8萬元的玉石要抵銷債務,加上後續胞兄不斷提出刑事告訴,一時氣憤才犯案。
台中地院近日審結,認定張翁需賠醫藥、看護等費用13萬餘元、精神慰撫金80萬元,合計93萬餘元,其餘求償部分駁回,仍可上訴。

延伸閱讀
贊助廣告
商品推薦
udn討論區
-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,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,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-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,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,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、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。不同意上述規範者,請勿張貼文章。
- 對於無意義、與本文無關、明知不實、謾罵之標籤,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、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。不同意上述規範者,請勿下標籤。
- 凡「暱稱」涉及謾罵、髒話穢言、侵害他人權利,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、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。不同意上述規範者,請勿張貼文章。










FB留言